2006-07-26

一般的室內設計情形

一般工程款分為 30%+30%+30%+10% (尾款驗收之後才給)前面的3個30%照進度給以上不含設計費及監管費合約容內:所有施工圖面+估價單(估價單詳細程度,各公司不同) 合約細項不談,主要需寫明,開工日及完工日,如何 付款,及分幾次付,以及各種的責任區分1.工地丈量2.與業主洽談需求3.基礎工程圖完成,與業主第二次洽談 (基礎工程圖內含:天花板圖、壁面材質 表、地坪圖、平面配置圖、機電圖、隔間尺寸圖)4.立面圖 及 局部3d圖或透視圖(看案子大小,太小的案子畫3d不划算) 以上約改圖2~3次能接受前置作業大概是這樣吧......所以簽合約大概是在3或4的步驟完成後在簽現場作業:拆除清運、臨時水電、泥作、機電管路預埋......(族繁不及備載)說真的30萬也是錢,但花在室內設計裡,如果含基礎工程的話,30萬實在是很少,前題還是需要看坪數啦。室內設計真的是「屎屎尿尿」上述完全沒提到法規.....如沒辦法簡易送審的話還要多花個5~6萬元(看大小),當然完全不鳥法規的人也是一大堆,也是常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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